逐梦天地间自传中部才性之学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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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在新西兰毛利族特拉瓦部落聚居地罗托鲁瓦(Rotorua,毛利语是“双湖”之意,全市人口5.47万人)市区东南部旅游景点毛利人文化村(MaoriVillage)内留影。摄于年7月8日上午当地时间约9时30分许。

才性之学是什么学问?

魏晋玄学兴起之后,还出现了“才性之辩”(亦称“才性之学”),即关于人的才能与德行素质关系的争论,是评论人物才能的标准和原则的学说。才性即人的才能与禀性,这一概念最早见于东汉学者赵岐(约-年,字邠卿,今陕西咸阳人)为《孟子-告子》中的“非天之降才尔殊也”注:“非天降下才性与之异也”。孟子还说:“若夫为不善,非才之罪也”,认为人的才质和本性一样是先天的。东汉王充认为:“故夫临事知愚,操行清浊,性与才也”(《论衡-命禄》),他开始将才、性区分为两义:“人性有善有恶,犹人才有高有下也。高不可下,下不可高”(《论衡-本性》)。“才”一般指人的才能,“性”则是指决定人的才能的内在品质。晋人袁准(约-年在世,字孝尼,今河南太康人,魏国郎中令袁涣第4子,官至给事中,时人称之为“神笔”)说得更直白:“性言其质,才名其用。”其原文摘录如下:“贤不肖者人之性也。贤者为师,不肖者为资,师资之才也。然则性言其质,才名其用,明矣。”魏晋时期“才性之辩”意味着当时由对具体人物的品鉴上升为对人才标准问题的争论。

才性之辩可以追溯至先秦诸子。儒家主张以德为主,墨家强调德才并重,法家重才轻德,道家才德兼黜。西汉选才侧重人的道德品质。东汉选拔官吏,采取地方察举和朝廷征辟的方式,很重视人物的品评鉴别,起初只是评论具体对象的品质高下和才能优劣。东汉末年社会动乱,用人重才成为一时风气,但依然以“德性”论人,如曹操主张“唯才是举”,选人恃重才能。诸葛亮也强调“任人唯才”(参见总第期《三国哲学家仅有王肃?》)。汉末三国时,刘劭(字孔才,今河北邯郸人)写的《人物志》是一部系统讨论品鉴人物的标准和原则的玄学著作,约成书于魏明帝曹睿统治时期(-年)。全书共三卷12篇,书中讲述识鉴人才之术、量才用人之方以及对人性的剖析,成为研究魏晋时期学术思想的重要参考书。作者在自序中阐述其写作目的:“夫圣贤之所美,莫美乎聪明,聪明之所贵,莫贵乎知人,知人诚智,则众材得其序而庶绩之业兴矣。”北魏刘昞为之作注,“疏通大义,不沾沾于训诂,文词简括。”

曹魏黄初元年(年),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(-年,字长文,今河南许昌人,三国政治家,曹魏重臣)的建议,运用九品中正制(又称九品官人法,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,结果造成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世族”,至隋朝时被废止)选拔人才。刘劭的《人物志》就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写成的一部辨析、品鉴人物的专著,旨在为九品中正制的顺利推行寻找理论依据。刘劭认为,识人不仅要听其言,而且应观其行;不仅看其外貌,还要审其内在气质,“观其所短,以知所长”(《人物志-八观》)。刘劭将才德并列标举,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,认为人有兼才与偏才之别。他依照不同的才性,把人物分为“兼德”、“兼才”、“偏才”三大类,透过德、法、术三个层面,又将人物分为“十二流品”(类型),亦称“十二才”,并提出人的才能出于性情的观点,这已接触到才与性的关系问题,且作了初步的探讨。为了甄别人才,刘劭提出“八观”、“五视”等方法。“八观”是由人的行为举止、情感反应、心理变化等方面,由表及里地反复察识;“五视”则是指在居、达、富与穷、贫等特定情境中,考察人的品行。

图1:中东三国之旅从白云机场起飞。

刘劭的思想被认为是两汉经学向魏晋玄学过渡的中间环节,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。《隋书-经籍志》将其《人物志》列入名家类,清代《四库全书》则归入子部、杂家类。东汉察举、征辟官吏的标准是“德性”,不把才与性看成是矛盾的。而曹操的“唯才是举”则认为才和性可以不相符。这就导致魏晋时期的才性之学产生“才性四本”论,即出现4种不同的学说。南朝刘义庆的《世说新语-文学》中的“钟会撰《四本论》”条注引《魏志》解说:“四本者,言才性同,才性异,才性合,才性离也。尚书傅嘏论同,中书令李丰论异,侍郎钟会论合,屯骑校尉王广论离。”《三国志-魏书-傅嘏传》亦说:“嘏常论才性同异,(侍郎)钟会集而论之。”相传钟会著有《四本论》,既有集当时4家关于才性的诘辩,也有他自己的论述。傅嘏、卢毓是“才性同”一派,李丰、徐干属于“才性异”派,这两派涉及才能与道德品质的关系;钟会、袁准站在“才性合”派一边,嵇康、王广则支持“才性离”派,这两派涉及人的才能与天赋素质的关系。这4种不同观点涉及的内容包括才能与德行、才能与性格、才能与气质、才能与气质、天赋与教育、现象与本质等问题,已进入抽象的名理观。

才性同派认为,人的才能品格可以是先天已有,也可以由后天获得。人的品德高尚,其才能必然优胜;反之亦然。有特殊才能的人若不能行孔孟之道,于国于民也不能称善,道德品格为治国之首要,其论据是儒家的人道证天道。才性异派认为,有才能者,其品德未必高尚;反之亦然。才性合派的观点是:每个人的先天禀赋存在差别,人皆有独特性,所以人有贤愚善恶之分。人的才能品格虽是先天已有的,然而有才能的人,其品德未必高尚,反之亦然。才能既是先天而来,德行却可后天修得,故才与性可合一,其论据是从天道证人道。才性离派则主张:人的才能与道德品格一样,都要经过后天修炼方可获得,二者截然不同,故才性离。汉末魏初是社会思潮的转变时期。由于儒家思想的衰落,出现了儒家、道家、名家和法家竞争与合流的趋势,又因曹操重刑名,促进了名家和法家思想的流行,发展成为人物才性高下标准的讨论。“才性四本”的讨论亦反映了当时政治上的分野:曹操认为才、性可以不统一,属于曹魏集团的李丰、王广主张“才性异”、“才性离”,以反映该集团的意志;司马氏提倡所谓“以孝治天下”,隶属司马氏集团的傅嘏、钟会坚持“才性同”、“才性合”,以适应本集团要求。

才性之学后来被运用于文学批评,泛指作家的天才与气质,亦即指作家主观方面的条件,“才”指天赋与才能,“性”指作家的气质和个性,这两者都会直接影响作家的创作。在中国古代文论中,第一个接触到作家的气质与其创作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的是曹丕的《典论-论文》。他认为,作家因独特的气质和个性而形成截然不同的风格,所谓“文以气为主,气之清浊有体”。“清浊”即指作家气质、个性之刚柔。但他过于强调气质和个性的先天性,完全忽视了后天社会实践和艺术修养在气质、个性形成过程中的作用。南朝梁著名文学评论家刘勰在《文心雕龙》一书中,对作家的才能、个性与其创作之间的关系,作出了进一步的探讨。他反复强调作家天资与气质的不同,说“才分不同,思绪各异”,这种差异性决定了作家们各不相同的创作风格。每一位作家外在的文辞风格,都是其内在性格的一种自然反映,并且与他们所处的时代是分不开的。宋代大儒也多喜欢谈论才性。张载将“性”区分为“天地之性”和“气质之性”,把“才”归入“气质之性”,他说“人之刚柔缓急,有才与不才,气之偏也”。程颐继承此观点,认为“性出于天,才出于气”,又说“性无不善,其所以不善者,才也。”朱熹则认为才性有所合,“人有是性,则有是才。性既善则才亦善”。清代学者颜元、戴震提出才、性统一论。颜元说:“才非他,即性之能也”、“心之理曰性,性之动曰情,情之力曰才。”戴震则认为才是性的外在表现,“才质者,性之呈也。”

图2:约旦首都安曼国际机场航站楼。

林福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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