观众看戏,全神贯注,注意的中心是戏中的人物,和人物的行动所构成的故事。我们很久以前看过的戏,有些情节虽然淡忘了,但戏里的人物却常常活跃在我们的心里。传统戏曲创造了无数的典型人物,象张飞、关羽、诸葛亮、秦琼、程咬金、余太君、穆桂英、武松、李逵、林冲、包拯、秦香莲、岳飞、孙悟空、白素贞、崔莺莺、张君瑞、祝英台、梁山伯、王宝训、窦娥、杜十娘等等,可以说是家喻户晓,深入人心。这些人物,不管身份职别,是人是仙,从深闺少女到文官武将,在舞台上都肯向我们倾诉自己的心事、悲欢,使观众自然而然把他们当作推心置腹的知己,不能不寄予强烈的关心。同时,每次在剧场里相见,重温他们的遭遇和命运,我们由于社会生活的发展和自己思想的变化,也往往产生新的感受,新的联想。虽则一见如故,却是常见常新。所以说,戏曲中成功的艺术形象,总是在不断地发挥它的认识作用和审美功能。人物是剧本的基础。首先,作者对生活的评价,所要表达的思想,总是凝聚在人物形象当中。崔莺莺的爱情,反映了作者对自由的向往;杜十娘的悲剧,表现了作者对金钱的憎恶;窦娥的冤案,凝结着作者对旧世界的愤慨。主题思想不能抽象地孤立地存在,只能通过活生生的艺术形象,自然地流露出来。其次,只有人物的行动和人物关系的发展变化才能构成剧本的冲突和情节。“情节是性格的历史”,有了忠厚憨直的梁山伯,才会有“十八相送”;有了嫉恶如仇的李逵,才会有“大闹忠义堂”;有了倔强刚烈的杜十娘,才会有“怒沉百宝箱”。当然,传统戏曲中也有一些“牵人就事”的作品,离开人物性格的发展,单纯追求曲折离奇的情节,不过这类剧目的寿命不会长久,很快就被观众遗忘了。能够长期流传的好戏,一定有令人难忘的人物。典型人物的塑造,是检验剧本艺术成就的标尺。所以古今中外的优秀作家,都把塑造人物形象作为创作的中心环节。按照一般规律,作者在生活中最先接触到的是人物,是人物的行动(做什么)和行事的方式(怎样做)。有些人物激发了作者的爱憎,引起了作者的深思。他觉得这些人物的所做所为、经历遭遇可以寄托自己的理想愿望,表达自己的信念和追求,他便从生活出发,进行大量的艺术概括,使人物逐渐典型化。并以人物的主要行动,组成情节,逐步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。一般说来创作动机的引发,是从人物开始;进行艺术构思,也是人物先行。传统戏曲中的人物,虽然一部分来自演义小说或民间传说,在历代艺人或文人的不断加工(再创造)过程中,着眼也还在人物身上。我们过去在现代戏的创作中,常常不把人物作为剧本的基础,构思过程也常有本末倒置的情况。往往是先有一个良好的主观愿望,一种空泛的创作意图,例如想要表现某项生产建设的成就(农田基本建设、农业机械化、工业技术革新等),或者某项政策的贯彻落实(农村经济政策、知识分子政策等),或者某次重要的历史斗争,反映先进和保守、大局和小局、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、正确路线和“左”倾、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矛盾,即歌颂正确一方,批判错误一方。然后到生活中去,按照定好的框子找人物。为了有戏,再安排一些翁婿、婆媳、老战友之类的人物关系,制造一些似乎有趣的情节。如此这般的创作程序,使我们吃够了苦头。因为它违背了形象思维的规律,写出的人物不是活生生的形象,而是干巴巴的概念传声筒。除了劳而无功以外,还常常发生另一种怪事,我们刚刚写出一个剧本,很快发现外地同类题材的剧本,人物、情节竟会大同小异,好象曾经商量过一样。主题——冲突——人物——情节的创作路子,是导致概念化、雷同化的重要原因,它窒息了艺术独创性,取消了人物形象的功能,不能不引以为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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